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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以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2016年9月开始,由学生自己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各系审核后再交由学院审核,并将我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同学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师生合影 学生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以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2016年9月开始,由学生自己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各系审核后再交由学院审核,并将我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同学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师生合影
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