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15 15:01

一、学生工作处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及奖惩;督促、检查系部贯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负责对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及严重违纪处分等工作;

三、指导学生党团建设工作;负责学风建设;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协同各系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辅导员的选拔、考评、培训及推荐工作。

五、负责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六、负责学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及有关的工作程序的拟制、修改以及相应表单的设计工作。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并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七、负责按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奖惩评定,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建档和移交。

八、协助招生就业办做好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新生军训。

十、主持、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社团进行登记、指导、监督与管理。

十一、协助学校党组织,做好学校团委工作。

十二、负责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活动。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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